眼部抽脂变成熊猫眼
上海某美容有限公司超越经营范围,擅自进行眼部抽脂美容手术,造成赵小姐面部损害。经法院调解,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,该美容公司赔偿赵小姐人民币46490元,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。
现在缅甸工作的赵小姐去年11月经人介绍去美容公司做眼部抽脂美容。11月19日,她在美容院进行了眼部抽脂手术。当时美容院承诺:手术后3天消炎,7天后恢复并达到效果。但手术进行得并不顺利,术后赵小姐眼部红肿、发青,持续不退。经与美容公司交涉,该公司分别于12月5日、27日为赵又做了两次眼部抽脂手术。但情况一再恶化,不仅期望的美容效果没有达到,甚至连原有的容貌也无法恢复了,其双眼因为抽脂过量,眼圈周围发红发黑,样貌十分可怖。由于眼睑与眼球密切相关,赵小姐的视力也受到了影响,左眼的视力明显下降。
今年5月,赵小姐聘请律师要求赔偿。经律师调查,发现该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仅有女子美容、美发两项,而不包括进行美容手术的项目。为此,赵小姐将该美容公司告上了法院,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精神损失5万元。专家提醒,做眼部抽脂手术一定要到正规的整形机构。